龙游调整涉广东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部分区域来龙返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龙游新闻网
2022-02-21 09:01:00
鉴于广东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广东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部分区域来龙返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广东省
对2月5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来龙返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深圳市龙岗区除“14+7”以外区域来龙返龙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二、云南省
对2月5日以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来龙返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除“14+7”以外区域来龙返龙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1.对1月27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都安乡、城关镇、东凌镇、敬德镇,靖西市武平镇来龙返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除“14+7”以外区域来龙返龙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1月27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靖西市除“14+7”以外区域来龙返龙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四、内蒙古自治区
1.对2月5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来龙返龙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2.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菜园街道来龙返龙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湖南省
对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来龙返龙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风险地区来龙返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