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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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211名,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有代表210名,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调整,10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有代表200名,缺额11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补选9名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2020年1月6日为选举日。补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持,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由选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2019年12月23日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