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预验收结果的公示
龙游新闻网
2019-12-19 08:58:17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9】23号)、《关于开展2019年建制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预验收工作的通知》(龙治水办通【2019】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12月12日,县治水办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家技术小组成员等进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预验收,为更高标准推进工作,邀请了省、市治水办专家亲临现场检查指导。通过查台账、现场明查暗访等进行了复核检查。验收组认为,小南海镇、塔石镇等建制镇已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要求,现予公示。本次公示时间5天,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治水办(河长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28059377
龙游县治水办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