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龙游新闻网
2013-01-18 16:33:51
余欣 王勇平
日前,从县社保局获悉,根据《龙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我县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从2013年1月份起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待遇。本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待遇的人员,其中基本生活保障金增加标准为每月7.5元,基本生活补助金增加标准按不同档次缴费标准调整。据了解,本次正常调整待遇人数为4825人,月增加待遇支出37145.8元。